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晋0109执376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1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被执行人: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晋01民终17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05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320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380.00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33221.73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晋01民终179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