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1)黔0626执1511号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遵义泽黔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一案中,遵义泽黔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已主动将案款212156元支付给申请人***,并缴纳执行费3082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1)黔0626执1511号
遵义泽黔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遵义泽黔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一案中,遵义泽黔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已主动将案款212156元支付给申请人***,并缴纳执行费3082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