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绿新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绿新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海外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晋0106执883-1号
申请执行人太原市绿新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晋源区罗城街办王家坟,组织机构代码67640137-3。
法定代表人秦建新,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西海外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迎泽大街238号工会科技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太原市绿新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海外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权利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贾兴国
审判员  张 斌
审判员  梁 悦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郝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