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昱驰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明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3)鲁0126民初351号
原告:济南昱驰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山东明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商河县。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原告济南昱驰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明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调解结案,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