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正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04执11246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经济开发区中轴路西、南三线南(星沙枫树路3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809282Q。
法定代表人:刘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尚霖,湖南吾同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龙心紫,湖南吾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执行人:湖南正湘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822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外教楼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975734418。
法定代表人:胡正佑。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正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本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湘0104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2)湘0104执11246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万 彪
审判员 肖和平
审判员 尧 航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蔡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