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瑞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与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回转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吉2401执监1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延吉市。
被执行人: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龙井市海兰西路。
法定代表人:林跃富,总经理。
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回转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5月22日作出(2019)吉2401执异42号执行裁定,追加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2019)吉2401执恢301号执行裁定,终结本院(2019)吉2401执恢301号案件的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本院已终结(2019)吉2401执恢301号案件的执行,本院于2019年5月22日作出(2019)吉2401执异42号执行裁定也应该相应撤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本院于2019年5月22日作出(2019)吉2401执异42号执行裁定。
审判长  朴龙哲
审判员  车秀英
审判员  许靖研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郭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