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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财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9001执3310号 申请执行人:济源市财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东方国际花园商务楼1层商业103室。 法定代理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1987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男,198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男,1977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女,1987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男,1979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男,1986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男性,1975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河南**建设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9001785083917W,住所地:济源市太行路吉安阳光花园商务楼2号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济源鑫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90017721717746,住所地:济源市天坛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孙**,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王屋置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90015664930353,住所地:济源市中原商贸城C3-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泰宁商贸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3561218316,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与***交叉口河南商会大厦15楼1510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济源市泉涌置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9001052289379F,住所地:济源市虎领产业集聚区黄河大道北侧一号线东侧。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源市财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建设有限公司、济源鑫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王屋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泰宁商贸有限公司、济源市泉涌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9001执33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赵 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