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82执保476号
山东汇通达塑业有限公司与刘伟、***、山东禹城丽富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禹城路通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1482民初376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移送执行保全立案。现已按裁定书及移送要求,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刘伟、***、山东禹城丽富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1396.0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未能查询到足额银行存款,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