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翔劳务有限公司

广安市开元租赁有限公司、四川省志翔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602执274号

广安市开元租赁有限公司

四川省志翔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19)川1602民初566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2月25日受理了广安市开元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志翔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四川省志翔劳务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广安市开元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及利息192854元,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2146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