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永盛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云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425执恢223号
济南永盛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云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关于济南永盛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山东云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9)鲁1425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应尽义务,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本案应尽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