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

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电中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06民初3982号
原告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国电中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未缴纳案件受理费并于2019年11月30日以被告北京国电中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了付款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国电中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石岩岩
书记员  时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