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富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贵州富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526执829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富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贵州富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432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贵州富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予以划拨,申请人基于判决书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