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大都租赁有限公司、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703执599号 广西建工大都租赁有限公司、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建工大都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全部债务2651759.66元(包含工程款2433021.3元、逾期付款利息149187.5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8745.86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30805元)已清偿,执行费27038元已收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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