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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22执2096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京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长兴县振力大厦19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17628604X。
法定代表人:朱银春。
被执行人:***,女,1976年01月0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37号1-2-102室,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徐建新,男,1973年05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37号1-2-102室,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京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建新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