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华凌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陕西富华凌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北京乾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22执保3号

申请保全人:陕西富华凌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顾志国,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保全人:北京乾***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回全福,系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保全人陕西富华凌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北京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青0122民初198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1月29日已保全完毕。本院已依法将被保全人北京乾***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700000予以冻结,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