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企空调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富国(阜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特殊程序、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905执保4号
申请保全人***企空调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富国(阜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企空调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富国(阜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诉前保全纠纷一案,(2023)辽0905民初4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申请保全人申请冻结了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
至此,本院移送执行的(2023)辽0905民初42号案件已保全完毕。
审判员 刘 凯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