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程佰鸿土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526执保1159号
保全中心:
关于申请人杨**与被申请人陕西程佰鸿土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1)陕0526民初4086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已对被申请人陕西程佰鸿土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在203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本案未在申请人杨**申请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