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翔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04执1578号
申请执行人:苟文鑫,男,汉族,1964年11月28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徐朝福,男,汉族,1963年11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徐朝忠,男,汉族,1969年8月11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谢贵均,男,汉族,1980年10月20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张义容,男,汉族,1972年9月7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申请执行人:邱春林,男,汉族,1970年11月17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申请执行人:周汝金,男,汉族,1971年6月18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5年2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申请执行人:易友新,男,汉族,1988年2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申请执行人:赖学文,男,汉族,1969年8月27日出生,住四川省华蓥市。
申请执行人:杨来春,男,汉族,1984年12月29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被执行人:梁跃初,男,汉族,1972年9月13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被执行人:四川翔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326936597D。
法定代表人:丁景辉。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川05民终87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四川翔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本案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04执1578号
申请执行人:苟文鑫,男,汉族,1964年11月28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徐朝福,男,汉族,1963年11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徐朝忠,男,汉族,1969年8月11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谢贵均,男,汉族,1980年10月20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申请执行人:张义容,男,汉族,1972年9月7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申请执行人:邱春林,男,汉族,1970年11月17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申请执行人:周汝金,男,汉族,1971年6月18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5年2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申请执行人:易友新,男,汉族,1988年2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申请执行人:赖学文,男,汉族,1969年8月27日出生,住四川省华蓥市。
申请执行人:杨来春,男,汉族,1984年12月29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被执行人:梁跃初,男,汉族,1972年9月13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被执行人:四川翔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326936597D。
法定代表人:丁景辉。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川05民终87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四川翔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本案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