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本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本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04民初8644号 原告:****,男,汉族,1984年2月8日出生,重庆市重庆市綦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本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市辖区大渡口区***104号1幢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7980281320。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与重庆本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令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何 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