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1)黔0221执保395号
申请人:贵州**金泰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六盘水市钟山区。
申请人:贵州**金泰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住所地六盘水市钟山区。
被申请人:贵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城经济开发区。
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解除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对贵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已冻结的银行账户进行解除冻结。经本院调查被申请人贵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卡确为本院冻结。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对其账户依法解除冻结。
至此,本案以解除保全完毕方式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