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403破8号之三
2020年4月10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山东瑞鳌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山东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本院查明:在本院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共有21名债权人申报22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242907799.35元。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确认结果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于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5位债权人的债权均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5位债权人的债权(详见无争议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刘玉峰
审判员 齐昭森
审判员 甄 雪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 沈 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