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7执683号
山东郓城昌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菏泽市开发***建材经销处与山东郓城昌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审判庭就诉讼费部分移送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山东郓城昌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基于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应依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7执683号
山东郓城昌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菏泽市开发***建材经销处与山东郓城昌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审判庭就诉讼费部分移送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山东郓城昌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基于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应依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