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2)苏0404执恢43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江苏建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17)苏0404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为(2017)苏0404执1713号,恢复执行案号分别为(2020)苏0404执恢610号、(2022)苏0404执恢438号。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1日作出(2022)苏04执他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404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
至此,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404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移送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0519-8390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