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03执168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0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马报桥村大路***二巷6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1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742021978L。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2023)浙0703诉前调确1021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3年7月13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 15010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