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案号:(2020)川1527执684号
案由: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四川敏创智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2020年7月24日
执行依据:(2019)川1527民初373号
执行依据主文: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100000元;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被告***负担。
申请标的:104400元。
结案标的:104400元。
结案方式: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