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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金融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沪74民初4393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对原告上海国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连江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旺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沪74民初439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该民事判决书第一页“**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补正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二十八页审判员“***”补正为“***”。 审 判 长  葛 翔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顾 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王 英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