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茂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漳州市天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江苏茂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闽0629民初336号 原告:漳州市天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具群家具交易城B12幢1号店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9MA32KR7U78。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江苏茂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溧城街道游子吟大道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703622762J。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35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184280712U。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97年10月4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住福建省南靖县。 被告: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长新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9MA328E487Y。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85年8月9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95年2月28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原告漳州市天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茂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3日立案,漳州市天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漳州市天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的理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漳州市天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漳州市天何机械租赁有限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