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茂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81执4041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茂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工业园新疆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077365328W。
法定代表人:王宗富,总经理。
被执行人:四川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西城家园A区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3797857799W。
法定代表人:余亚洪,经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2021)鲁0281民初136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8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281执4041号执行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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