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市某某控电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3执保386号
申请保全人: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实兴大街。
被保全人:长春市***控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春市***控电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号为(2021)吉0193执保386号,案件承办法官为杨鹤。
保全案件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移送后,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一处,冻结期限一年,期限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止;查封被保全人名下车辆4台,查封期限二年,期限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止。
现本保全案部分保全完毕,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杨 鹤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曲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