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智控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34842号
原告: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87612133G。
法定代表人:李宏志,董事长。
被告:北京智控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493575976。
法定代表人:宋成。
原告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智控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7月5日以双方纠纷已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且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资旗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克鸽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书 记 员    罗 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