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402执7844号
珠海市亿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亿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