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亿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珠海市亿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大粤湾石化(珠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404执74号
大粤湾石化(珠海)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亿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大粤湾石化(珠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404民初207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文书,义务人大粤湾石化(珠海)有限公司应向珠海市亿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清偿人民币717456.00元。因义务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市亿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全面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