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坤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日照坤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102执保1797号
申请人日照坤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作出的(2020)鲁1102民初856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申请人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在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的债权700万元予以查封,保全金额为700万元。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日照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797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