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2403执保83号
申请人:吉林延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延吉市爱丹路286-2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霞,总经理。
被申请人:敦化市桦兴木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敦化市秋梨沟镇林场。
法定代表人:孝玉萍,经理。
被申请人:孝玉萍,女,1966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敦化市胜利街中兴现代明珠24号楼3单元0302043。
吉林延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与敦化市桦兴木制品有限公司其他纠纷一案,吉林延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执行,依据(2020)吉2403财保484号民事裁定书,作出(2020)吉2403执保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查封孝玉萍名下的位于敦化市秋梨沟镇兴华街的下列财产: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秋梨沟镇000416号,建筑面积553.30平方米仓库;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秋梨沟镇000800号,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仓库;3.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秋梨沟镇000801号,建筑面积260.84平方米锅炉房;4、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秋梨沟镇000802号,建筑面积32平方米供水房;5、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秋梨沟镇000803号,建筑面积356.20平方米厂房;6、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秋梨沟镇000804号,建筑面积488.82平方米厂房;7、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秋梨沟镇000066号,建筑面积606.00平方米车间;8、孝玉萍、刘志刚共有的位于敦化市胜利街中兴现代明珠24号楼3单元0302043,所有权证号20190002971,图幅号0735,丘号045,幢号274,户号0302043,建筑面积77.94平方米的房屋。韩英景、杨洪香以其名下的坐落于延吉市延北路355号苏州印象源9号楼2单元402号房屋,吉(2019)延吉市不动产权第0018255,不动产单元号。222401101206GB00130F00110012,面积139.26平方米的房屋。
至此,敦化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9日作出的(2020)吉2403财保4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已全部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2020)吉2403执保83号一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联系人:商伟东联系电话:0433-6339023本院地址:敦化市沿江路1715号邮编:13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