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晋0522执恢85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美环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登勤,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西美环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山西美环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阳城县人民法院(2017)晋0522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于2019年5月7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