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2执1824号
***、陕西综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352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陕西综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执行回足额案件款及执行费,已将案件款足额向申请执行人发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陕西综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