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原告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诉被告盈成油脂工业(长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01执保123号
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盈成油脂工业(长沙)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诉被告盈成油脂工业(长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保全盈成油脂工业(长沙)有限公司财产。本院依据(2018)湘01民初19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轮候查封盈成油脂工业(长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花实村铜官大道与花果路交叉口西北角的望国用(2015)第08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7595平方米),已知有抵押,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止。
上述财产如需续行保全,应当在相应保全措施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续保,逾期申请或不申请,导致该财产因保全期限届满自动解除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财产保全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