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众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众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筑电器厂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8执2048号 陕西建筑电器厂(申请执行人)、西安众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陕西建筑电器厂与西安众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18民初283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案件款668426元,并承担执行费908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上述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8执204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9日结案。                             二O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