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盛祥昌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黄淮学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611执保56号
关于原告河南***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黄淮学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9)豫0611民初28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19年7月16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
如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在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如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