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联创计算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南阳市神工醒玉珠宝有限公司、南阳三弘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302民初1476号
原告: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范蠡东路市新闻发布中心东配楼4楼。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兰天增。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南阳市神工醒玉珠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马山口镇寺山庙村*家23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阳三弘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光武东路光辉机械厂对面。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阳市联创计算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阳市融侨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滨河路与方山路交汇处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阳嘉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南新路与纬十路交叉口30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阳玉情珠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东镇滨河路与方山路交汇处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64年11月12日出生,住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
被告:*千里,男,1990年11月30日出生,住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
被告:***,男,1977年11月16日出生,住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被告:**,女,1987年9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
被告:**,男,1969年5月4日出生,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被告:**,男,1990年6月6日出生,住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
被告:付长楼,男,1962年12月27日出生,住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
原告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阳市神工醒玉珠宝有限公司、南阳三弘商贸有限公司、南阳市联创计算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融侨家具有限公司、南阳嘉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阳玉情珠宝有限公司、***、*千里、***、**、**、**、付长楼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原告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