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冀0826执保318号
关于***2023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张家口市宏宇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张家口市宏宇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张家口市宏宇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4852××××3557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可用金额23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23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3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1日止。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