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襄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襄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冀0521执恢53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襄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3308081652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本院在执行河北襄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4月23日以(2019)冀0521执22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存款,现因案件执行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存款2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