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1026执766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株洲高新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株洲高新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同意终结执行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1026执766号案件的执行。
在在终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