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茂建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广州市茂建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0605民8456号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之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65J。
负责人:钟赞君。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美婷,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1977年8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惠来县×××××××××××××××,公民身份号码445××××××××××××054。
被告:广州市×××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星华苑首层63-6号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
法定代表人:方某1。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305号首层西面2、6、7、8、14、2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49C。
负责人:乌方。
本院于2021年4月2日受理上述原、被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5月7日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叶水凤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李海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