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1执3533号
贵阳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贵仲裁字第0467号裁决书,依法受理了贵阳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标的为7560069.08元,执行费65200.35元。经本院强制执行,已执行到位7625269.43元。申请人向本院出具书面申请本案全案执行完毕,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贵阳仲裁委员会(2021)贵仲裁字第0467号裁决书全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