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宏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602执3858号
申请人宏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
滨州市宏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金额140000元。其中,执行标的140000,由于约定由申请人承担执行费用,故扣除执行费2047元。现已将剩余137953元打入申请人账户。
本案至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