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0113执15508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亿美万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阿明。
被执行人**,女,汉族。
申请执行人陕西亿美万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155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2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因履行期限较长,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陕0113执155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闫伟忠
审判员 张虎虎
审判员 张 哲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刘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