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赣0313执339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大昌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22751146078Q。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西筑雅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电商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13MA38YCCUXX。
法定代表人:***。
关于江西大昌电力有限公司申请江西筑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4月10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04月28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