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82执保6号
申请人:临湘市东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临湘市五里新球村前铺组。
法定代表人:刘禹君,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会展街**。
法定代表人:刘涛,公司经理。
临湘市东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临湘市东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2022)湘0682民初62号民事裁定,并依法立案执行,于2022年1月18日冻结了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以28万元为限,实际控制金额共计408.3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于2022年1月19日委托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四台车辆,号牌号码分别为川XG××**、川XK××**、川XG××**、川XK××**,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止;于2022年1月20日查封登记在东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一台,号牌号码分别为湘F7××**,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本案已经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