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602执253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生于1972年06月07日,住四川省邻水县。 被执行人: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会展街211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与四川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为规范执行和解工作,尊重各方当事人和解意愿,本案基于双方和解予以终结执行。 若被执行人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